《媽媽要我出嫁》根據劉真的小說《春大姐》改編。李玉春不僅能干、漂亮而且倔強。她所在的北村互助組與南村合作社土地相連。在生產中,玉春與南村合作社的劉明華相識。明華樸實、熱情,玉春逐漸喜歡上了他。在一次風雨中,玉春的牛車陷進河里,正在為難時明華趕來,幫她推車上岸,并將自己的草帽給玉春戴上,自己則淋雨回家了。玉春知道明華家境不好,就背著娘做鞋送給明華。明華娘知道此事,也覺得玉春是個好姑娘。玉春娘一心想給女兒找個富裕婆家。王大娘帶玉春娘到趙九喜家相親。一看趙家的家業富足,再看九喜不僅能寫會算還會做買賣,玉春娘非常滿意。誰知九喜來送財禮時,玉春竟生氣地走了。玉春好友秀芳責備她不該將她和明華的事瞞著娘。當天深夜,玉春把自己和明華的事告訴了娘,玉春娘認為女兒違背自己的意愿,愛上一個窮光蛋,非常生氣。第二天,逼女兒和她去騾馬大會買嫁妝。玉春和明華相遇,可沒機會說話。...